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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通行建房邻居反面成仇 “三位一体”大调解化解恩怨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5月30日     点击:

定兴县东落堡乡东落堡村民张某与史某宅基地前后相邻,中间隔着一条走道,两家宿有积怨。近期,张某在其宅基上挖好地基准备建房,史某拒不提供通行便利并多次阻挠其施工,致使张某不能正常建房。纠纷发生后,乡村两级组织多次调解未果。

2018年5月,张某向定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史某停止对其建房的阻挠,并赔偿损失。诉讼期间,天气预报我县将有大范围降雨,张某唯恐自家的地基被雨水冲毁于是向院提出了排除妨害先予执行的申请。我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裁定先予执行。

党组书记、院长王士华高度重视此案,亲自向张某了解有关情况,并召集执行局有关人员研究调解思路,确定了由审理法官和执行法官实地勘验后,会同乡村领导共同调解的办案思路。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庚积极协调乡村领导共同参与到案件调解工作。办案法官向村委干部了解双方矛盾形成的历史原因并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验。结合双方矛盾争议点,联合乡村两级干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与法入手,以相亲邻里之间的感情和睦为基础,动员其主动为申请人建房提供便利消除旧怨。同时,进一步释明法律的严肃性,告知被告作为一名公民有义务按照裁定书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而对于申请人一方,法官也向其阐明本案的焦点是邻居的和睦相处,旧的恩怨不解决必将影响今后的日常生活。

最终,在法院领导及干警的不懈努力当地乡村干部的积极配合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可行的调解方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即签了调解书,张某撤回了起诉,本案得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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